一、樓上漏水到樓下物業有責任嗎
具體情況需要根據實際狀況來決定。
關于漏水問題的處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況及相應的應對方式:
1.倘若漏水情況系由房屋本身存在的質量問題所引發,且在其保質期內,業主有權向負責開發此棟房屋的開發公司提出申請,要求他們對所發生的房屋漏水現象加以修復,同時給出合理補償,以彌補由于漏水所致的經濟損失。
這是因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設單位有義務按照既定的保質期和保質范疇,承擔相應的物業修補責任。
2.如果確定漏水系樓上住戶操作不當或故意為之,樓上住戶應立即著手尋找漏水原因并加以檢修。
此外,對于因自身行為不當導致樓下住戶權益受損的事實,樓上住戶應該負起賠償責任。
^3.如果最終確定漏水起因于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那么則應當由樓上和樓下的業主共同承擔對公共區域的維修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于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二、物業安全把車鎖了,下面我該怎么辦
您可向警方進行報案處理,警察會在出警過程中對有關事宜進行詳細了解。
若所涉及的問題為民事紛爭,警察僅能擔任中間調和的角色。
但若存在犯罪嫌疑或違背治安管理法規的行為,則警察有權力運用相應職權采取行動。
關于物業的鎖車原因,如物業的行為侵犯到其他人士的合法權益,您還可以考慮通過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