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
商業發票是由出口商(賣方)簽發給進口商(買方),證明將一定數量的貨物銷售給進口商的文件,其內容包括編號、簽發日期、買賣雙方的名稱和地址、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金額等。
裝箱單(Packing List)
裝箱單是由出口商簽發,載明所售貨物數量及包裝情況的說明文件。裝箱單一般是與商業發票一一對應的關系,其編號亦參照相關的商業發票。
產地證(Certificate of Origin)
由出口國政府指定的政府部門或國際承認的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貨物原產地的文件。如果買方沒有特殊要求,賣方亦可直接在商業發票上表明貨物的原產地。該文件主要用于進口國海關判定貨物產地,以便核定、征收關稅之用。
質量證(Certificate of Quality)
由出口國政府指定的部門或國際承認的檢驗機構出具的證明貨物品質的證明文件。如果買方認可,賣方亦可出具由本公司檢驗部門的質量證書。
海關發票(Customs Invoice)
海關發票是出口商應進口國海關要求出具的一種單據,基本內容同普通的商業發票類似,其格式一般由進口國海關統一制定并提供,主要是用于進口國海關統計、核實原產地、查核進口商品價格的構成等。
領事發票(Consular Invoice)
由進口國駐出口國的領事出具的一種特別印就的發票。這種發票證明出口貨物的詳細情況,為進口國用于防止外國商品的低價傾銷,同時可用作進口稅計算的依據,有助于貨物順利通過進口國海關。出具領事發票時,領事館一般要根據進口貨物價值收取一定費用。這種發票主要為拉美國家所采用。
形式發票(Proforma Invoice)
由出口商向進口商提供的,供進口商申請進口許可證或進行進口貨物申報使用的單據,一般規定有“出口商最后確認為準”的保留條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些發展中國家為管制進口,控制外匯支出及掌握進口來源地,要求進口商憑出口商提供的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