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退運進口貨物的海關手續(xù)
(1)報關
一般退運進口報關分兩種情形:
★原出口貨物已收匯
①填寫一份進口貨物報關單
②原貨物出口時的出口報關單
③加蓋有已核銷專用章的“外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lián)”或稅務局出具的“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
④保險公司證明或承運人溢裝、漏卸的證明
★原出口貨物未收匯
①原出口貨物報關單
②出口收匯核銷單
③報關單退稅證明聯(lián)
④并同時填制一份進口貨物報關單
(2)稅收
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nèi)原狀退貨復運進境的,海關核實后,不予征收進口稅。原出口時,已征收出口稅,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nèi)環(huán)節(jié)稅的,自繳納出口稅款之日起1年內(nèi)準予退還。